明知是在激她,却还是怕这个人待会儿真去找酒店撒酒疯。方知雨终于没法继续沉默,打断吉霄:
“我是跟你一个公司的!也知道你的花名,只是我不太习惯叫。”
“为什么不习惯?”
“……因为不常看到你们区域上的人,感觉不熟悉。”
“就是不熟悉才要认识啊,”吉霄说,“不过,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?”
“……是啊。”
“在哪?”
方知雨暼吉霄一眼,又立刻垂眸:“在总部……”说完又补充,“我是行政部的。”
“行政部?”吉霄不信,“怎么可能?我回总部都会去行政部,没见过你。”
“你前天来我们部门,我给你端的咖啡。”
“……是吗,”吉霄尴尬,“你可不能怪我不认人……”
后话还没讲,先听方知雨熟门熟路地帮她找补:“嗯,因为你有失忆症。”
“哈哈,是啊。”
说起这个,方知雨就忍不住疑心。见她醉了,直接逮住机会问本尊:
“人……真的会失忆?”
“当然啦!”本尊信誓坦坦。
“具体怎么个失忆法……不记得意外发生那时的事?”
“不止哦,”吉霄告诉她,“还有以前一些事也是空白的。甚至到现在我都还会时不时断片,只要失忆症发作。”
本人盖章了,方知雨却仍然满心质疑。毕竟这种怪病,她平生从未听闻。按照她的经验看来,人只要还活着,就总会康復。不管受多严重的伤,东西应该是忘不了的。又不是演电影。
心里猜测着,就见吉霄一副想起什么来的样子:
“等等,你在公司里是不是总戴顶黑帽子?”
“……是的。”
“那个就是你啊!”吉霄装得恍然大悟,“那你确实不能怪我,因为我都没看清过你的正脸。”
这么说完女人凑近方知雨。刚想掀开她衣帽看个清楚,就被对方避开。
接受到野生小动物明显的拒绝信号,吉霄悻悻然:
“又说把命换给我,却连长什么样都不让人看清楚。”
“不是的……”
方知雨一边下意识挡住右脸,一边跟吉霄解释:“我额头那里有些破相……怕吓到你。”这么说完再不敢看向吉霄。
幸好对方没再追究,只是兴味寥寥地收回手,然后跟她说:
“行吧,你先回去。”
“你呢?”一旦担心起来,方知雨就不记得要躲避,放下手看向女人,“你不跟我一起回去吗?外套也不要了?”
“外套明天还我都行。碰不到面的话,放前台一样的。”
“可是现在你打火机也没有,又不能抽烟,还呆在这做什么?”
“我本来也不是来抽烟的啊,”吉霄却说,“只是觉得这里夜景不错,想吹吹风。”
“会感冒!”
“不会的。”
方知雨懒得再争,直接又一把抓死吉霄的手腕,像是志在要将她带离这个危险现场。
“放心吧,”吉霄头疼,“那个打火机我不会要了,不会跳楼,也不会感冒。”
“不行!”方知雨坚持,“你跟我回去!”
“回哪去?”
“回你房间!”
女人听到这,跟她确定:“你是说,你要跟我,回我的房间?”
“是的!”
吉霄盯着方知雨看了一阵。
“你会后悔的。”
“后悔什么?”
“后悔跟我回房间。”
“我为什么要后悔?”
这么反问吉霄的时候,方知雨一脸笃定,双眸湿润又明亮,有雪落到她面庞。
吉霄看着她,无奈地叹一声。随后她难得地神情认真——
“知道吗?我是不可能为了小叶跳楼的。这辈子不会,下辈子也不可能。”
方知雨看着吉霄,想,她或许是知道的。就是还心存疑问。
毕竟有些真相虽然调查得出了,但听别人说一万次,也不如听本人说一次。
所以虽然知道,她却还是装作天真小鹿一般,诱使猎人追着她踏入陷阱:
“为什么不可能?”她问吉霄。
长袖善舞的大美人有个秘密,在公司里,她把它藏得滴水不漏。然而在这个落雪的冬夜,因为酒精的驱使,猎人竟然顺应了小鹿。
在酒精的驱使下,对着这个突然冒出来、非要解救她的人,吉霄径直把秘密说破——
“因为我喜欢女人。”
后悔
结束完自爆,吉霄盯着神情动摇的女人。却没等来一句回应。半晌后她失望:
“你走吧,别理我。”
趁方知雨还在愣神,吉霄抽出手,一边揉自己被抓疼的手腕,一边再次转身步向角落。
真不好搞定。看着女人的背影,方知雨想。但是她头太疼了,实在不能再在这个刮着雪风的天顶跟对方继续耗下去。必须做点什么。就像一部电影来到关键情节,需要强烈的戏剧性来替代命运,把主人公直接摁倒製服,一锤定音那种。
可是该做么做,才足以震撼到对方,让她可以为她停留,别再站上悬崖?
方知雨灵光一现,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入戏,然后朝着女人奔去,从背后一把抱住她——
“我不后悔!”